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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胡慧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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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区位于台北最北方,北与新北市接壤。阳明山国家公园即位于此区及士林区。著名的北投温泉及关渡风景区也在此。

眷村有类似四合院,是民国政府为了安排被迫自大陆各省迁徙至台湾的**及其眷属所兴建的房舍群,全台有800多处,9万多户。

像邓俪君、林清霞、李立裙、高凌风、杨德昌皆是出于眷村。

北投区是台北的郊区,在外围,有山有水,分外清雅。

眷村是隔离的一区,远离商业区,屋舍紧紧相连,前后左右密密麻麻,间隙仅够一人通过,人在里面像进入了迷宫,分不清东南西北。

而且屋舍产权不清,政府觉得是公家的,居民当然觉得是自己的,两方各执己见,给眷村的改造带来了莫大的阻力。

政府要改造,居民不许;居民要改造,政府不许。

双方就这样彼此拆台。

198年台湾新艺城出品的歌舞电影《搭错车》就是以台北信义路眷村为背景,里面有涉及眷村人们反抗政府强拆的片段,而且有人为此而死。

当然更重要的是,眷村虽然落后,但是年轻人基本都出去了,留下的都是些老人,他们在这里生活了快0年,难道没有感情吗?

唐梦华一边回忆脑海里台湾关于眷村、退伍老兵的电影,《孽子》《老莫的第二个春天》等,一边走回家。

路上遇到不少熟人,都是赶去胡家吃酒的。

“子,你来干什么?走走走,我家不欢迎你。”唐梦华回家换了身新衣,把买好的礼物装进兜里,前来串门,但却被胡慧钟的老爸胡德军拦了下来,把他当洪水猛兽一样驱赶。

“叔叔,我是代我爸妈来的,他们都去做工了。”唐梦华求饶道。

“哎呀,老胡,今天是好日子,发什么脾气。走,进去陪哥哥喝一杯。”有个乡亲上来解围。

唐梦华看准机会,溜了进去。

胡家他经常来,畏畏缩缩地上了二楼。

敲门。

“啊,你怎么来了?”开门,胡慧钟惊讶道。

房间里全是她的女同学。

“想你了!”唐梦华深情道。

胡慧钟脸一红,心里有甜蜜,一把把他拉进房里,“我爸没拦你?”

“嘿嘿,我趁机溜进来的。”

“哟,华哥来了,我们要避一避了。”里面躺在胡慧钟床上打滚的三个姑娘也聚拢了过来。

唐梦华向三个姑娘竖起大拇指,以示赞扬。

“你们两个快,我们抵挡不了太久的。”三人关好门,偷笑道。

“今天真漂亮!”

现在的学校有规定,女生头发不能长过脸庞,大多都是“锅盖头”,只比耳朵长那么一。

胡慧钟就是如此。

今天她穿了一件白色的高腰裤,上面一件青色衬衣扎进裤腰里。

以唐梦华未来眼光来看,很滑稽,但现在就流行这套。

“就会哄我!”胡慧钟脸型很,鼻子眼睛嘴巴,额头上还有几颗痘痘,但笑起来,却很甜。

唐梦华拉起胡慧钟的右手,把准备的礼物放上去,“给你买了一支钢笔和一块手表,进了台大要努力学习,知道吗?不要给我们三村丢脸。”

“去,要你教训我!”胡慧钟嘟起嘴,不乐意。

“好了,礼物送完了,我们开始办正事。”

唐梦华和胡慧钟身高差不多,很平稳地就吻了上去,开始热烈的拥吻。

两人爱的很单纯,每天就是一起爬山,一起温习功课,一起看电影,最浪漫的时刻就是接吻了。

胡家乃书香门第,父亲胡德军是大学教授,母亲段灵芳也是中学老师,两人只有胡慧钟一个孩子,而且是晚年得女,所以对胡慧钟看管很严。

唐家则是人丁兴旺,唐梦华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大哥唐峰进了军校、从军,二哥唐文龙念法律,都是高材生,所以不免对唐梦华疏于管教,唐梦华虽然成绩不错,但人也野的很,中学还可以靠聪明撑着。

到了高中,学业加深,不花心思专研,就很难跟上进度了。

“哥,你真打算一辈子在街头混?”时候,唐梦华为胡慧钟跟其它孩子打了很多架,自然而然就成了胡慧钟的“哥哥”,即使后来两人关系进一步,也未改变称呼。

“当然不会,我已经找到了人生目标,我要成为一名家。”唐梦华眼里满是期待,像大多数穿越者一样,他也得到了过目不忘的本领,上辈子遗忘的记忆也浮现了出来,那些看过的历历在目。

只是很可惜,他接触已经是007年,之前连四大名著都未读过,更不用武侠了,金庸、古龙、黄易的都未读过。

不过看过相关影视作品,他可以自己写,但是,有不自信呢。

“写?”胡慧钟惊讶地瞪大双眼。

“是啊,你看看琼瑶、古龙,他们凭一支笔就写出了百万、千万身家,多么令人向往!”

唐梦华没有提亿万身家的金庸,因为金庸的在此时的台湾还属**,要到明年在远景出版社沈登恩、《中国时报》与《联合报》的联合运作下才解禁,从此制霸台湾武侠市场,并且彻底击毁了已经陷入青黄不接的台湾武侠界。

“可……”胡慧钟本来想唐梦华在做白日梦,但最后还是化为了鼓励,不管怎么,写比混帮派要好吧?

“哥,你要加油哦!”

“嗯,等我写出来,第一个拿给你看!”唐梦华头。

“一言为定哦!”

“一言为定。”

——

“唐梦华,给我滚出来!”

就在两人含情脉脉的时候,胡老爹终于找上门来。

“声。”胡妈妈在一边劝道。

“叔叔、阿姨好!”唐梦华打开门,嘴甜甜道。

“子,我你不准进来,没听到吗?”

“是是,我这就走。”唐梦华借机溜之大吉。

“胡慧钟,你要是再敢见这个魔头,看我不打断你的腿!”胡老爹又向胡慧钟发威。

“阿芳,我们搬走吧?”胡德军忧心忡忡地对妻子段灵芳道。

“不至于吧,我觉得华这孩子没你的那么穷凶恶极,看看他多尊敬你。”

“我不是怕他,我是怕钟和他藕断丝连,到时候他在外面惹了仇人,危及钟。”胡老爹是教历史的,看的比别人深。

“这倒也是,可我们要搬到哪儿去?我们在台北无亲无故,好不容易结识了这些乡里,难道又要重新开始?”

“是你重要,还是钟重要?”胡老爹大怒。

——

唐梦华蹦蹦跳跳地回家,心里还在回味刚刚的触感,这可是他的“初吻”呢!

发了一会儿痴,唐梦华翻箱倒柜找出一个空白笔记本和一本脱了皮的字典。

台湾用的是繁体字,就算他过目不忘,但未“过目”,怎么“不忘”。

幸好宿主之前学习不错,识得不少繁体字,不然就算唐梦华记了一堆字,但不解其意,又有何用?

所以呀,过目不忘不代表无敌,很多人只要努力都可以达到“过目不忘”的效果。

“不如学《台湾娱乐1971》的主角抄《搜神记》?”

“《刹那芳华曲》:朝露昙花,咫尺天涯,人道是黄河十曲,毕竟东流去。八千年玉老,一夜枯荣,问苍天此生何必?昨夜风吹处,落英听谁细数。九万里苍穹,御风弄影,谁人与共?千秋北斗,瑶宫寒苦,不若神仙眷侣,百年江湖……”

这首词,唐梦华听过【爱的妈】的古风歌唱版,很有韵味。

“抄《花千骨》?”

“抄《琅琊榜》?”

“抄《天行健》?”

……

数种思潮在脑海打架,唐梦华最终决定抄《七界传》,就是这部让他彻底迷上了网络。

对它,他有一种特别的情怀,每隔不久就会认认真真地重温一遍,与看其它时的一目十行形成鲜明对比。

而且《七界传》模仿的是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

0~40年代,面对西方的火枪火炮,传统的侠客变得不够看,所以《火烧红莲寺》《蜀山剑侠传》这样的剑仙大火,还珠楼主断断续续写了600多万字,秒杀大部分网络写手。

不过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经典,现在还珠楼主的书迷已经很少,而且台湾的文化戒严,把早期的武侠全给打成了**,只有一些盗版商换了书名与作者名发行地下书。

不过《蜀山剑侠传》对武侠是具有推动作用的,后来兴起的神话武侠、鬼派武侠、灵异武侠都是受其影响。

——

大哥唐峰在军营里,二哥唐文龙已经大四,正在实习,所以家里只有唐梦华和父母三人。

“子,在写情书呀?”唐毅偷偷打开三兄弟的房门,发现唐梦华正认真地翻着字典,难以置信道。

“当然不是,爸,你给看看,我写的怎么样?”唐梦华写了一整天,向父亲显摆。

“中华大地,山川秀丽,数千年来,在这片土地上,流传着无数的神奇传。千古以来,一直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便是那些关于长生不老,永生不死的传奇。自古以来,凡人无不有一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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