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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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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天使之城离克拉克原美国空军基地很近,1992年美军从菲律宾苏比克海军基地撤走驻扎了长达93年的驻军时,仅年轻一代的美菲混血儿就有近60000人。他们大多是美国大兵和妓女***留下的孩子,而且在当地并没有受到公平的待遇,这些混血儿因为受歧视很难找到工作,男孩无所事事,有的就像败类一样偷东西,不过我认为他真的不该偷我的车,那个倒霉的家伙,而女孩子则步上母亲的后尘,在灯红酒绿中度过一生。不过,在2002年,美军打着“人道主义”和“反恐”的幌子,以援助打击菲律宾反政府武装阿布沙耶夫组织为名,重新派遣部队进驻菲律宾。所以,在今日的天使之城,每当夜晚霓虹灯亮起时,街上仍然可以看见喝醉酒的美国人,他们一手搂着一个姑娘,一手拿着啤酒瓶,堕落于城市的某个角落。

那些有着高挑身材和白皙皮肤的年轻混血儿还可以凭借漂亮的外表在饭店里找一份服务生的工作,可像败类这样的黑人就不太好办了,看他的遭遇就知道他一定受尽欺凌,虽然我觉得败类其实长得蛮帅的,不比以前的风暴差。出于对故人的怀念,我对败类很有好感,不知不觉就聊到了大半夜,我喜欢听别人的故事,虽然他的生活很糟糕。我离开时败类已经醉得差不多了,我给了他一点钱并将我的车送给了他,因为离开菲律宾我也不会把车带走,他喜欢那车我就送给他好了,就当作是当我的司机并陪我聊天的酬劳。那时,我并没有想过会再一次遇见他。

天使城很美丽,我忍不住多待了几天,执行完任务还留在当地这是做暗杀任务的禁忌,但我并不害怕,因为我渴求一种刺激的生活来遗忘哀伤。布丁帮我订的酒店在海港边上,我总是在傍晚时去阳台,在高层可以看见灯火通明的城市,我喜欢吹着海风眺望远处,然后走神,在这个国家的西北方向,越过南海,就是我出生的地方,我不止一次幻想时光可以倒流,当初若是不离开,也不会发生这么多的事。这些年我去过很多国家和地区,却从没有回过一次祖国,我就像是做错事的孩子,不敢回去接受惩罚。

我再去那间酒吧喝酒时,看见我送给败类的车还停在门口,只是已经被砸得破烂不堪,心里隐隐觉得不安,走进酒吧就看见一帮人找败类的麻烦,他们把他揍的鼻青脸肿,不停地逼问他我的下落,看来我执行任务时做得还算干净,对方并不知道我的身份。

我从人群旁经过时,败类虽然满身是血但仍然看见了我,我已经准备拔枪,等着他大吼一声我就是他们要找的人,然而,败类什么都没说,我感到诧异,因为他若是不说的话,很有可能被打死,我和酒吧里其他冷漠的客人一样坐在一旁看戏,不过我多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打电话报警。

败类运气不错,等当地警察来时还没挂,他也被送去了医院,而我是第一个去医院看他的人,也是唯一一个。

“为什么不指认我,那时你明明看见我了,说出来会少受很多苦。”我将探病的花随意放在窗台前,因为我找不到花瓶,这个病房条件和我常住的那些病房相比简直破到了极点。

“我没有出卖朋友的习惯。”这家伙肋骨断了三根,所以说话时会因为胸部疼痛而抽气。

“朋友?我们?”我们不过是聊过天而已。

看见我一脸惊愕,败类解释道:“恕我冒昧,我没有亲人和朋友,那天和你聊天很愉快,我每天都会去那家酒吧,就是希望能再遇见你,你不把我当朋友没关系,反正我心里把你当成朋友了,知道吗,你是第一个肯听我说话却没有露出厌恶神色的人,你离开时甚至还祝福我。”

“就因为这样?”

“这样就足够了。”然后败类静静地躺在病床上闭目养神。

他竟然寂寞到这种地步,只是因为有人倾听他的心声,他便把我当成朋友,甚至有可能丢掉性命也不把我供出来,要知道我不报警的话他必死无疑。他,和我周围的那些男人们很像,都是一群孤独寂寞的生物,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霜狼说我有吸引寂寞灵魂的魅力。

“我是做什么的你心里应该有底。做我这一行很危险,但是很赚钱,你有没有兴趣?”我自己都无法相信我能说出这番话,我竟然在引诱一个人走向堕落。可是,我喜欢讲义气的他,在他身上我能看见风暴的影子,那个帅气疯狂的黑人小伙子。

我没有想到的是他拒绝了,说实话我当时有些沮丧。那么败类是怎么入团的呢?我用了比较卑鄙的方法,我威胁说他偷我的车,我可以送他去坐牢,我还说他的手术费和住院费是我出的,他欠我的就应该还给我,就像当初猎人他们拉我入伙时用的那种‘笨’方法,因为嬉皮无赖完全不会受这种要挟,而有责任心的人却很容易上当,这种人会把报恩当作是一种义务,利用他们的美德我感到可耻,但我需要眼前这个人,他的车开得不错,我想他要是学驾驶直升机的话应该也不会差。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眼光不差,败类对机械仿佛有着异于常人的天赋,所有的交通运输工具只要由他来驾驶,绝对保证安全。而且他是继队长和我之后EvE团里又一全能型的佣兵,因为生活环境的影响造就了败类为人处世世故圆滑的一面,所以在换了一个环境掩藏了曾今卑微的身份后,他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生活,而且学习语言的能力比我还强,总之,我很看重他。

至于败类的绰号,来得一点儿都不冤枉。他很滑头,废话也特多,我知道那是他想引起别人的注意而形成的习惯,团队里每次的排名赛他明明可以进前三却总是不努力,可以说最后的排名几乎是吊车尾,我问他为什么,他的回答是:“我曾试过拼尽全力,也一样超不过霜狼,那我还那么努力做什么,不是第一名的话没劲。”团队里他最看不顺眼的就是阿道夫,至于团队外的人他比较讨厌奥斯顿,至于他对人的喜好,我实在摸不清他的想法。但是如果是一对一的单挑,不论比什么,他就是要赢,其间用上什么卑劣的手段他才不在乎。比如和亡灵比狙击,他会在亡灵的狙击枪的扳机上抹润滑油;和吉娃娃比组装枪支,他会不装最后的子弹就将枪口对准吉娃娃,少一个步骤当然会比吉娃娃快那么一点点,当事后我们发现他枪里没子弹时,裁判已经判了败类胜出;就是和酒保比喝酒和色鬼比追女人他都会耍手段;连屠夫和他比搏击,也着过败类的道。所以大家才叫他败类的。

败类最大的毛病是喜欢调戏布丁,而且每每是在亡灵面前光明正大的显露,每次都会被亡灵揍的很惨,那家伙一点儿不吸取教训,好了伤疤忘了疼,调戏布丁可努力了。我老是听他说什么革命尚未成功,真不知道他到底在革什么命。

下车时我对败类说了声:“谢谢。”不止是他载了我一程,最主要的是“这个团队因为有你才又有了生气。”因为他的存在而使得团队重新活跃了起来,大家脸上的笑容比以前多了,败类成了正个团队的公敌,但他乐于应付众人的各种‘围追堵截’。

而且他也没提出过要离开团队,这点我还是有自信的,我相信进了这个团队的人都不会想要离开的,因为你会觉得你被强烈的需要,你无法扔下和你生死与共的每一个人。

这就是羁绊。

败类推了推他的眼镜,这种打扮看起来成熟又斯文,而且很像一个机敏的投机商人,他意味深长地对我说:“要哄一群人开心很容易,但是要牵动周围所有人的情绪,因你的喜而高兴,因你的悲而难过却很难,你是凝聚这个团队的核心,所以长官,请保重好自己。”

“我有分寸。败类,我说了别再叫我长官。”我想他应该看出来我要去做的事并不仅仅只是我口头上所说的吃顿晚餐这么简单。

“如果你答应让我追求你的话,我就考虑叫你的名字。”

“那你还是叫我长官好了,你这个败类。”竟然威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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