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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何如筵上舞醉风 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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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她已经熟悉得如同自己的一部分一样。却从未见过她这个样子。她曾经永远一身雪白衣裙,宛如雪山顶上的仙女一样飘飘欲仙,从不曾如今夜这样火热炽烈。在金色光芒的簇拥下,如同从篝火堆中幻化出来的火之女神一样,热烈轻盈,绚丽夺目。

她一直旋转来到平宗面前才停住了身形,与他面对面停下来,极速旋转后脚步略微虚浮有些站立不稳,身体微微晃了一下,脚上金铃的响声登时乱了。平宗不由自主伸出手臂想要扶住她,她却巧妙轻灵地向后一躲,让开他的扶持,看着他微微笑开。

火焰在她的眼眸中跳跃,映衬得她的笑容别有一番风情。

“叶初雪!”平宗低声叫她的名字,也不知道是为了提醒自己还是为了提醒她,不要忘记她本来的身份。

她却不为所动,目光胶着着他的,笑容中有一种前所未见的狂肆放纵。

那希布的琴声停顿下来。几百人的场子突然变得鸦雀无声,只有火堆燃烧发出的毕剥声。

然后她抬起脚,干脆有力地踏下去,金铃哗啦一声响。随即她另一只脚也抬起踏下,铃声响得清亮且有节制。

那希布手中的双弦琴发出叹息一样的声音,如同老人的歌喉,开始轻轻吟唱少年时的情歌。

叶初雪伸展双臂,身体尽量向后仰。丁零人贴身窄袖的衣裙将她矫健苗条的身体勾勒得纤毫毕现。从平宗的角度可以清晰地发现她优美柔韧的腰,饱满浑圆的臀,结实诱人的胸,在这样的衣裙下全都毫无遮拦地展现了出来。

平宗突然有些妒火中烧。这样美丽而诱人的身体,本来只属于他一个人,但此时,当平宗充满妒意地左右张望,场下无论男女都被她的身姿所吸引,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

叶初雪曾经在他面前起舞。但那时在无人空谷之中。她全部的美丽都是为了他而展现,不像现在,所有的人都见识了她的美,他不得不与所有人共同分享这个美丽的秘密。

叶初雪似乎察觉到他的小心眼。身体不知怎么一扭,脚尖微微旋转,就来到了他的身边,轻快地拿起桌案上的一杯酒亲自送到他的唇边,眼波流转,示意他喝下去。

离得近了才发现,她脸上尽是细碎的汗珠,正轻微而急促地喘息。她向他低下头,露出脑后的发髻。她像丁零女子那样将头发梳成大辫子缠绕在脑后,用一根花枝簪住。平宗想起来,这是漠北丁零人的习俗,妙龄女子会向自己心仪的情郎献舞,若情郎也对她有意,便会取下她的发簪,用于两人过后私会时彼此相认。

叶初雪一言不发,只是用明若皎月的眼睛看着他,千言万语都在这无言的凝视中传递。平宗领悟了她的意思,怦然心动,也顾不得再嫉妒生气,动手将她的发簪取下。她的辫子就这样垂落在腰后。

周围响起了所有人的欢呼声,叶初雪也冲他露出了一抹明亮的笑,随即旋转着离开他,向后退开几步。

那希布的琴声重新响起,叶初雪继续刚才被中断了的舞蹈。

她不知何时向丁零人学习了舞蹈。肩膀微微抖动,身体如同风中舞柳一样柔软摆动。她被乌斯那草汁浸染过的头发格外丝滑,辫子只是随着她的身体摆动了几下,便全数散开,披散在身后,宛如流动着火光的黑色瀑布,欢悦飞扬,无比美丽。

平宗知道自己应该上前去与她共舞,这是丁零人认定自己伴侣的仪式。然而他却一动都不想动,只想看着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叶初雪,在自己的面前绽放前所未有的妩媚娇艳。他以为自己对她已经穷尽了恩爱,却不知道原来她能为他做的还有更多。

她随着琴声翩翩起舞,仿佛她就出生在阿斡尔湖畔。她像丁零女人一样扭转身体,踩踏节拍,双臂作出雄鹰飞翔的动作,身体因为肩膀的抖动而在火光中微微颤动。

平安凑到平宗耳边,笑道:“她为了迎接你凯旋归来,从你离开那天起就努力在学咱们丁零人的舞蹈。阿兄,嫂子对你真是不薄。你要再不下场,就有人替你去了。”说着朝旁边瞥了一眼。

平宗这才看见一旁的昆莱也目不转睛地盯着叶初雪。他眼睛放出火辣辣的光芒,神情痴迷,张着嘴几乎合不拢,平宗觉得自己能看见他嘴角滴下的口水。他的目光尤其令平宗不悦,那种贪婪邪淫的占有欲他最熟悉不过,常年在外打仗,手下士兵见到女人总免不了露出这样的目光。他也很清楚有这样目光的男人心里都在想什么。一想到叶初雪在昆莱的脑中只怕已经被剥光了衣服,平宗就怒火中烧。

他的勉强按捺终于在昆莱看见叶初雪一个优美旋转大声喝彩时土崩瓦解。平宗腾地一下站起来,不顾平安要拉住他的手,两步跨到昆莱面前,一把揪着他的衣襟把他从座位上拎起来,连推带搡地把他推到一旁。

这一下惊动了旁人,勒古和焉赉各自带人冲了过来,昆莱的人也涌过来一边护住昆莱一边要抽刀相向。

平安连忙过来打圆场:“大喜的日子,你们别闹!”

那希布爷爷却仿佛对这边的冲突毫无察觉,手下的弓子上下翻腾,琴声越发激越高亢。场中叶初雪也根本停不下来,随着乐声起舞,已经无法自控心神,全部的心神都被琴声掌控,只能不停地随着乐声舞下去,而无暇顾及场下的冲突。

平宗连看都不愿意看昆莱一眼,吩咐焉赉道:“把这人轰出去,以后都不许他再到咱们这里来。”

昆莱怪叫起来:“晋王,我又没有得罪你,你凭什么这样对我?”

平宗被他的质问激怒,掐住他的后脖颈把他的头往下按:“你给我记住了,那女人不是你能看的,你不许打她主意!”

昆莱也气得脸色发白,一把推开平宗,冷笑道:“晋王,为了一个女人你要这样对我?”

“一个女人?”平宗恨不得抽他一巴掌:“那是我未来的王妃。不是你口中随随便便一个女人。”他已经没有耐心再去跟昆莱斗嘴,吩咐了一声:“轰出去!”转身就想走。

昆莱喊起来:“你就不想要我的生铁了吗?除了我,没有任何人肯帮你,只有我会帮你。你为了一个女人就敢跟我翻脸?”

平宗厌恶地看着他,已经不想再多说话,冷笑一声,掸了掸自己的衣摆,转身走了。

焉赉和勒古带着人将昆莱带来的人一步步逼到了大营外面,逼着昆莱等人上马离开。

昆莱犹自不肯罢休,翻身上马时冷笑地警告:“告诉你们晋王,我昆莱绝不会忘记今日之耻。从今后,步六狐部与丁零人不共戴天!过不了多久我就会报今日之仇的。你们都给我记住了!”

焉赉嗤笑:“你有力气放狠话,不如回去跟晋王打一架,那样说不定我们晋王对你还能略微尊重点儿。”

勒古也笑道:“苍鹰没有老鸹会叫,但碰上面了哪个会赢人人都知道。”

昆莱被他们毫不留情地嘲笑,却也知道自己今日绝无胜算,只得愤恨地用力抽了自己坐骑一鞭子,带着随从离去。

平宗赶走了昆莱,便再也不能多忍耐一刻,脱去外袍,将腰间匕首解下抛给平安,跳下场中,与叶初雪共舞。

众人等了一晚上,等的就是这一刻。立时间欢声雷动,乐声大作。之前停下的鼓点又重新振奋了起来。平宗带着叶初雪踩着鼓点且舞且退,一直退到场边,突然打横将她抱起,转身就朝自己的大帐走去。

身后人群又爆出了一阵热烈的欢呼声。草原民族粗犷奔放,从没有汉人的各种礼仪,男女相悦,便携手洞房仿佛是最天然水到渠成之事。没人会对这样的情人有任何非议。平宗笑着对怀中人说:“叶初雪,你看他们都在给咱们加油呢。”

叶初雪因为激烈的舞蹈,面色红润得像频婆菓一般。她激烈喘息,胸膛不停地起伏,落在平宗怀中甚至都没有力气去勾住他的脖子。她索性放松全身,将头后仰,挂在他的手臂上,一任长发垂落到地上,露出修美洁白的一节脖颈,毫无遮掩地呈现在平宗眼前。

平宗几乎能看见她白皙皮肤下青色的血管。他如果是狼,会毫不犹豫地咬住她的喉咙,让她的血流入自己的口中,让她成为自己的一部分,再也无法分离,再也无法抗拒。

他几乎颤抖着将她带回自己的大帐。之前欢爱的痕迹还在,平宗却并不急于再次寻欢。

他把她放在长毛氍毹上,自己近乎颤抖地在她身边躺下,将她紧紧搂在怀中,力气大得几乎能听见她骨骼崩裂的声音。

叶初雪柔顺地忍耐着他的拥有。她此刻与他一样,急切地渴望着他的拥抱来平息激越的心情。

穿上丁零人的衣服之前,她一直怀疑自己不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起舞。但是当那希布的乐声一起,当脚上的金铃哗啦作响的那一刻,她身体深处盘踞的那个叶初雪突然就变得不可压抑,要突破永德加诸给她的全部束缚,放浪而肆无忌惮,只用最纯粹的心去体验那种尽情挥洒美丽的快意。

舞蹈的眩晕久久不散。她脚上的金铃响了一晚,响彻阿斡尔草原。所有人经过他们的帐外,听见金铃的响声,都会露出会意的微笑。

这一夜叶初雪觉得自己真正成了一个丁零女人,强悍矫健,无所顾忌。当东方发白的时候,叶初雪躺在平宗的怀里,轻声地说:“平宗,你给我起一个丁零人的名字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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